一、從事國內期貨交易則會有手續費及期交稅,「手續費」係依開戶時客戶與期貨商談定之條件,而期貨及選擇權商品「期交稅率」如下:
1.股價類期貨契約 (包括交易標的為ETF者):契約價值×十萬分之2
2.選擇權契約或期貨選擇權契約 (包括交易標的為ETF者):權利金×千分之1
3. 利率類期貨契約:契約價值×百萬分之1.25
4.黃金期貨:契約價值×百萬分之2.5
5. 美元兌人民幣期貨 /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:契約價值×百萬分之1
註:選擇權契約到期結算,期交稅率依其對應期貨契約之稅率計算 (如:股價類即十萬分之2) 。
二、台指期貨(TXF)範例:
台指期貨每口契約價值8,000×200=契約價值 1,600,000,契約價值1,600,000×稅率0.00002=NTD32單邊
台指選擇權(TXO)範例: 台指選擇權權利金100×50=權利金5,000,權利金5,000×稅率0.001=NTD5單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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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年金管期分字第016號
警語及功能限制:期權交易財務槓桿高,投資人應依個人財務狀況審慎評估所能承擔之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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